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药品差比价规则》的通知-朗天医药网

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
>

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媒体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媒体资讯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药品差比价规则》的通知

文章来源:国家发改委    发布时间:2011-12-06    阅读次数:14040    分享到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:

 

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行为,提高药品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,促进企业公平竞争,我们研究修订了《药品差比价规则》。现将修订后的《药品差比价规则》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,2005年1月我委印发的《药品差比价规则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
 

  药品差比价规则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 

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



关于朗天|网站声明| 企业期刊 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Copyright © 2010-2017 Langtian All Rights Reserved. 朗天医药 版权所有

分享到:
(鄂)-非经营性-2023-0042  鄂ICP备17004723号-1 
鄂公网安备 42022202000070号